公务用车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5年05月15日发布人:刘洁絮 来源: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:

 

一、公务用车的原则
学校公务用车统一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度,本着节俭、高效的原则,保证车辆合理运行、安全运行、经济运行。
二、公务用车办法
1.各部门用车应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和学校车辆的实际提出用车申请,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度。
2.各部门用车计划,要在前一天下午下班前或当天上午8:15分前由部门负责人报学校办公室,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用车情况进行协调,通知汽车班班长安排车辆。
3.用车范围在市区内的由办公室按上述规定派车;用车范围超出市区的,除按上述规定申请登记外,由办公室请示校长,校长同意后再安排车辆。
4.学校领导用车由办公室协调安排。
三、公务车辆管理
1.学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、合理安排,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调动车辆。
2.汽车一律停放在车库院内固定地点,确因工作需要把车开回家,一定要确保车辆的安全。
四、车辆维修和燃料管理
1.车辆维修
(1)新购置车辆,保修期内在相应的4S店维修保养;
(2)其他车辆,一律在符合政府定点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定点维修;
(3)车辆维修必须认真执行技术标准,由班长提前写出车辆维修申请单报校办主任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。
2.燃料供应:采用中石化加油卡定点加油,一卡一车、卡号对照的办法。
3.对每个车辆的油耗、维修、保险等各项费用实行单车核算管理和百公里耗油核算管理。
五、对司机的管理和要求
1.加强业务学习,提高技术水平,严格落实车辆保养制度,每周对车辆全面检修一次,发现问题及时修理。
2.安全行车,节约燃料,加强车辆保养维护,节约材料。
3.工作途中严格按照交通管理章程运行,保证安全、礼貌行车,无事故,严禁酒后驾驶,罚款自负。
4.外出车辆停放时应妥善保管,无人看护区司机不能离开车辆。
5.严格车辆使用规定,严禁私自出车,未经许可不得将车借给他用。若有违犯第一次扣季度公里补助,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,并扣补助;经教育屡犯者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;私自出车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。
6.加强政治学习,提高自身素质,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,文明服务,礼貌待人,服从领导。
六、对汽车班的安全奖励及驾驶员的补助
1.汽车班可按季度车辆安全行驶100km报3.50元安全奖励补助费,所报费用70%用于奖励劳动态度好、出勤率高、俭省节约、遵守纪律和安全行车的驾驶人员;30%由班长掌握,作为汽车班的活动经费。
2.对驾驶员的补助,根据驾驶员安全行驶公里,实行公里补助,按季度结算。
每安全行驶1km补助0.2元;
夜间值班费10元/晚;
因车班人员特殊的工作性质,可根据具体情况按5元/天的标准给予误餐费补助。
以上各种补助、奖励,均由汽车班长根据每位驾驶员的具体情况,制表交办公室主任审核,经校长同意后按季度发放。
七、本办法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
 

上一条:豫水职院〔2023〕172号 关于印发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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